【精华】写状物的作文300字汇编七篇
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,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,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,聚集在一块。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,你确定会写吗?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写状物的作文300字7篇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我家阳台上放着两盆茉**花。茉**花的花、叶,都非常惹人喜爱。
茉**花的叶子是椭圆形的,碧绿碧绿的。清晨,碧绿的叶子上滚动着许多亮晶的水珠。在阳光下,那一片叶子绿得发亮。一条条花蔓伸出盆外,花蔓的顶端是嫩绿细小的新叶。
茉**花一般有5月至10月开花,七八月间开花最多最大。在那一条青色花蔓的顶端,长出了一个个小米粒那么大的花骨朵。花骨朵越长越大,像玉米粒那么大,第二天,在那那缀满了含苞欲放的花骨朵的绿叶中,开满了三两朵的白色的花,又娇嫩,又鲜美,层层叠叠。我看着朵朵小花,心里美滋滋的。
茉**花开得越来越多,越来越大,香味也越来越浓郁。在微风吹拂下,飘一阵阵扑鼻的清香,我小心翼翼地摘了一朵茉**花,细细的端详着,轻轻地闻着,慢慢地观赏着,不住发出“好香,好香”的赞美声。好像股清甜的泉水流进了我的心窝里,感到美滋滋的,睡觉之前,我总喜欢摘几朵茉**花,放在电脑桌上,让阵阵清香伴着我入睡。
我爱茉**花,我爱那翠绿的叶子,爱那洁白的花朵,更爱那诱人的清香!
是谁傲霜斗雪?是谁与“岁寒三友”作伴?是隽美多姿的菊花。它是花中四君之一。
我们先观察菊花的茎。茎是笔直笔直的像一个英姿飒爽的战士,又像笔杆一样粗。
叶子的颜色有的是深绿的,有的是翠绿的,这两种颜色真是绿的发亮。叶子的形状更是千姿百态。有的像一把小扇子,有的像枫叶一样,还有的像一个个小手掌啪啪的拍着好想再说:“欢迎你们来看我们这些美丽的花朵。叶子的边缘是锯齿状,像一个小锯子在据什么东西。
花的颜色多种多样。有橙色的,有紫色的,有白色的,还有粉色的。这些花白的如雪,红的似火,绿的如一块碧玉。真是美不胜收呀!
花的形状和花瓣也很丰富。有的像绣球,有的像白雪公主的花冠,还有的像外国女郎头上的卷发。看!花瓣挤在一起,好像在说悄悄话呢!它们千姿百态,看得我们眼花缭乱。
无论是菊花清秀的样子,还是菊花扑鼻的香味,都让人赞叹不已,恋恋不舍!
在蔬菜王国中,我喜欢绿油油的青菜,披着紫袍的茄子,红通通的西红柿,可我最喜欢的还要属黄瓜呢!
黄瓜的形状都不一样,弯弯的像一把银光闪闪的镰刀,细又直的像警察叔叔拿着的指挥棒,短短的像战场上用得手榴弹……反正各种各样,形形色色的都有。黄瓜的身上布满了褐色的刺,用手一摸,嘿!还很扎手呢!妈妈告诉我,黄瓜身上的刺越多就越新鲜。黄瓜的皮凹凸不平,像鸡皮。这黄瓜皮还可以组成图案,令人遐想!
剖开黄瓜,一股诱人的清香味儿扑向鼻子,沁人心脾,只见里面水灵灵的。让人垂涎三尺,在炎热的夏天,从冰箱里拿出一根冰黄瓜,咬上一口,那真叫爽啊!黄瓜的肚子里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籽,也许它们在静静地等待妈妈的归来!
黄瓜即能当水果吃,也可以做蔬菜,可以凉拌,也可以热炒,还可以做成酱菜。有一次我在百科全书上看见黄瓜还有很多好处呢,常吃,能降低胆固醇,还可以减肥,如果你把黄瓜捣碎,弄出汁来。抹在皮肤上,有嫩肤之功效哦!
黄瓜,黄瓜,你就是我的最爱哦!
同学们,今天我给你们推销一样蔬菜,那就是胡萝卜。虽然虽然有人认为胡萝卜不怎么好吃;但是听了我的话,你也许会爱上胡萝卜!
胡萝卜的'样子很像一颗钉子上长了草,“皮肤”上有很多“皱纹”,乍一看见就让你觉得不那么舒服,认为不好吃;其实,光看外表是没用的,要尝一尝才知道。
胡萝卜有一股甘甜的味道,一般吃起来是一种甜带咸的味儿,很难入口;但你只要经常吃了,就能知道它真正的威力。
胡萝卜有维生素,吃了对身体有帮助。特别是有助于防治近视;那些“四眼们”,都应该多吃胡萝卜才对;整天架着个眼镜也怪难受的,多吃胡萝卜吧,总有一天能摘掉眼镜的。“矮冬瓜”们也来吃胡萝卜吧!只要顿顿都有胡萝卜,一定会很快长高,“帅哥”、“美女”的称号就非你莫属了。
同学们听了我的一番解释,你是不是想吃一根胡萝卜了呢?你听——“吐血大减价”,赶快购买去吧!
现在,人们在谈及代替他人做某事,特别是代他人写文章时,称为“捉刀”。从字面解释,可以解作代人拿着刀。当然,“刀”不一定是真刀,可理解成各种工具和东西,故指代人做事。“刀”还可讲成“笔”,因古代无纸张之时是以竹简成书,要在竹片上刻写出字来,那“笔”必是刀类锋利之物了。因此,至今仍有“刀笔”一词。 “捉刀”原本来自一个有趣的故事。 据《世说新语》记载,三国时的魏王曹操,觉得自己长相难看丑陋,而手下的武官崔琰却仪表堂堂、英俊潇洒。曹操常有感于此,自叹自艾,于是,在一次接见匈奴使臣时,令崔琰代替自己,而自己却扮成武官,在一旁持刀站立,侍奉于崔琰坐榻,对使者察言观色。事后,曹操派人问匈奴使臣:“魏王何如?”意思是你看魏王怎么样啊?匈奴使者回答道:“魏王雅望非常,然床头捉刀人,此乃真英雄也。”也就是说,魏王的仪表看上去不一般,然而坐榻旁边的持刀之人,看上去那才是位真正的英雄呢!从此,“捉刀”一词就传开了。
“气死我也!”一股强劲的怒火是我从心里说出了这句话。 这一天我和同桌发生了一场“大战”。 我和同桌有一卷一样的粘胶,有一次,她的粘胶奇异“失踪”了,她说是我拿了她的粘胶,我紧锁眉头,气愤地说:“你的粘胶不见了,又不是我拿的,干嘛这样?”
“不是你拿的是谁拿的?”同桌也毫不留情。
“你最好趁我发毛之前把事情解决了,”我边拍桌子边用威胁的语气说“否则……”“否则怎么样,把我吞了?”同桌毫不在乎的反驳到。这倒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大大增加了,我怒吼道:“你爱怎样就怎样!”当我正想走出座位时,被同桌拦住了:“把你的粘胶拿来我看看!”“看就看,哼!”我不耐烦的回答到。哼,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不是你的粘胶,边想边拿出粘胶,她假装看了看说:“这就是我的!”
“哼”我气得要命,真想把她揍一顿。 第二天,她拿着找到的粘胶低着头对我说:“对不起,昨天我把粘胶忘到了家里,所以误会了你。”
“没事!”我高兴地说,就这样我原谅她! 啊!事情解决了,友谊挽回了,真是“双喜临门”。
夕阳如血,茫茫大草原上一匹黑色骏马引颈长嘶,矫健的躯体,疾驰在天地之间……在我印象中,马是奔腾不息的,我自认为马是最美的动物。
我爱马,虽然看到马的机会并不多,可自从见到马的第一刻起,我就深深地被它吸引了:我所见到的是一匹棕色的雄马,它栗色玻璃球似的眼珠闪烁着迷人的光彩,鼻孔不断地喷着气,长长的鬃毛一直垂到颈根,只半遮半掩地露出两只尖尖的小耳朵,长长的尾巴不知疲倦地甩动着驱赶苍蝇,长而壮的四条腿稳稳地立在地上。从那时起,我就喜欢上了马。
马是奔腾不息,瞧,这匹马很洒脱,全身是棕色的,两眼囧囧有神,直视着前方,它的两只前蹄突然凌空而起,两只后足微微弯曲,在急速得奔跑中,鬃毛和尾巴扬起,十分飘逸,在黄昏的大草原上尽情驰骋,西边的天空被夕阳烧成一片火红,望不着边际的大草原被镀上一层金。马蹄声有节奏地响着,马背上的人看看头顶上掠过的归鸟,放声高歌,歌声虽单调,可有了马蹄的伴奏就显得格外嘹亮而悦耳,马背上的人没有任何烦恼和忧愁,也没有任何纷繁的人和事闯入他的心扉……
这就是马,一匹奔腾不息地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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